最高法: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現有33.2萬余人
人民網北京10月11日電 (薄晨棣、李楠楠)今天,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通報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效,發布《人民陪審員制度的中國實踐》及人民陪審員參審十大典型案例。
最高法介紹,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員現有33.2萬余人,比2013年擴大了近3倍。從2018年4月人民陪審員法正式頒布以來,截至2022年9月底,全國人民陪審員共參審刑事案件215萬余件、民事案件879萬余件、行政案件78萬余件,其中由人民陪審員參與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結涉及群眾利益、公共利益等人民群眾廣泛關注的、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2.3萬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
“人民陪審員制度體系不斷豐富,人民陪審員參審質效逐步提升,隊伍選任管理各項工作科學性、規范性顯著增強,人民陪審員制度日益煥發生機與活力。”最高法政治部主任馬世忠介紹。
馬世忠表示,最高法起草形成《人民陪審員制度的中國實踐》,全面、系統地闡述了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的重點舉措和鮮明成效。人民法院會同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嚴格把握人民陪審員法及《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規定的選任條件,擴大選任范圍,嚴格執行選任程序,認真落實“一升一降”和“兩個隨機”。目前全國人民陪審員共計33.2萬余人,隊伍規模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其中男性占53.9%,女性占46.1%;企事業單位人員占41.7%,基層干部、社區工作者占36.4%,農民及無固定職業人員占21.9%。人民陪審員來源更加廣泛,性別比例、職業分布進一步平衡,學歷層次、年齡結構日趨合理,隊伍廣泛性和代表性顯著增強。
此外,《人民陪審員制度的中國實踐》提出,人民陪審員法合理界定并適當擴大了人民陪審員的參審范圍,配套司法解釋進一步規范了人民陪審員參審活動。全國法院嚴格落實個案隨機抽取機制,兼顧不同類型案件審理的需要,探索特殊案件分類隨機抽取機制,切實保障人民陪審員各項參審權利,實現由注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數量”向重視參審“質量”轉變。各地人民法院有序運行三人合議庭及七人合議庭兩種審判組織模式,在七人合議庭中妥善區分“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細化七人合議庭事實問題清單制度,強化法官指引提示義務,引導人民陪審員深度參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