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全媒體記者趙彩云 通訊員彭超群 朱慧)“我們昨天已經收回了麻城某公司拖欠我們的部分墊付貨款,今天就來法院繳納執行款。”9 月 12 日,應城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曹文才接到電話,被執行人應城市某運輸公司負責人主動聯系要求履行部分還款義務。通過調解,該起勞動爭議糾紛案 件 順 利 執 結 ,執 行 標 的 額 31500元。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申請執行人自2020年8月21日與應城市某運輸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合同到期后,該公司未依法與其續訂勞動合同還拖欠獎金1萬余元,由此引發爭議。經應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告公司需 向 原 告 支 付 48149 元 補 償金。裁決書下達后,被執行人公司拒不履行支付義務,由此,申請人向應城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立案后,應城市人民法院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應城市某運輸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在前往送達文書的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大門緊閉,后經調查了解,該公司因受疫情影響,公司運輸業務現處于歇業狀態,無力履行裁決書中給付勞動報酬。曹文才與該公司法人多次協調溝通,了解到該公司在湖北麻城還有一筆債權未收回,目前公司正在派人積極催收。在查獲有利于執行的關鍵信息后,曹文才每周電話聯系一次,每月與到該公司負責人面談一次,告知其逃避執行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等行為將會帶來的嚴重后果。曹文才還不厭其煩地通過電話普法、上門教育,一方面起到了法律震懾作用,另一方面讓被執行人感受到還款壓力和緊迫感,不敢產生懈怠想法。9 月 11 日,應城市某運輸公司收回麻城某公司拖欠的部分墊付貨款后,主動提出到法院繳納執行款。
9 月 12 日,曹文才早早來到單位等候,熱情接待了前來和解的雙方當事人。他采取 “先聽難處后提建議”和“背靠背調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解,分頭聽完雙方當事人的情況講述、難處、心結后,再結合雙方當事人實際情況,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推心置腹、耐心細致地提出最佳調解方案并說明原由。經過 3 個多小時的溝通調解,申請執行人考慮到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態度良好,并了解到,被執行人公司仍然面臨困境,遂決定放棄自己獎勵工資 1 萬余元。被執行人對申請執行人的理解和體諒表示十分感謝,通過微信轉賬一次性給付申請執行人工資31500元。